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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示5宗集体租赁地块,预计可提供近万套租赁住房

发布时间: 2018 - 11 - 25

北京公示5宗集体租赁地块,预计可提供近万套租赁住房

 
 

北京:公示5宗集体租赁地块,预计可提供近万套租赁住房

日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集中公示了5个集体土地租赁房用地的规划,其中三个位于通州,另两个分别位于大兴与平谷。5个项目的总建筑规模超过50万平方米,初步预计可提供近万套租赁房。

通州区张家湾镇集体租赁住房, 总用地面积约16.7公顷,总建筑规模约19.43万平方米;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中心组团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约7.44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52万平方米;通州区宋庄镇大庞村集体土地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约5.99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66万平方米;平谷区09街区集体租赁住房,总用地面积约4.87公顷,总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大兴区长子营镇集体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面积约8.5公顷,建筑规模约12.8万平方米。(来源:搜狐焦点)

小编认为

北京住房需求量大,房价高企,虽近两年不断推出共有产权房,但仍旧不能解决庞大的住房需求,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旨在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而鼓励集体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一方面能有效的解决土地供应不足的难题,也能盘活存量用地,提高集体用地的使用率,5宗集体租赁地块提供近万套租赁住房的供应,将有效的解决掉部分住房需求;另一方面,集体用地进入市场运作,对于其拥有者来说,也可以获得稳定收益。

 
 
 

广州:自持商品房禁止销售 租赁合同不超20年

11月21日,广州市住建委和市国规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持商品房不得销售转让、押金不得超房租2倍、租赁企业需在官方平台注册、村集体可与企业合作出租等事项。

11月21日,广州市住建委和市国规委联合起草了《关于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持商品房不得销售转让、押金不得超房租2倍、租赁企业需在官方平台注册、村集体可与企业合作出租等事项。同时,《通知》还明确,新增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金收取鼓励押一付一。押金最高不得超过月租金二倍,一次性收取租金的不得超过一年。针对住房租赁企业,文件还要求,经营新增租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村集体等应在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注册,需要将旗下出租的房源信息,如实录入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此外,村集体可自主出租经营,也可与住房租赁企业等合作出租经营新增租赁住房。(来源:观点地产网)

 

小编认为

全国范围内都在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出现了类似“明租实售”、出让“使用权”等一系列问题,广州针对此类问题出台了《关于对新增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着重强调自持商品房不得销售转让、押金不得超房租2倍、租赁企业需在官方平台注册等要点,明确自持商品房的租赁用途,并对租赁价格进行限制和监管,此举有利于堵漏各类“明租实售”乱象,维护租赁关系稳定,让租赁市场回归居住本质。

 
 
 

上海:明确建设用地减量目标 每年不低于15平方公里

11月21日,上海《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简称“高质量用地政策”)正式对外发布。政策从上海的土地资源现状出发,致力于“向存量要空间、以质量促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按照计划,2018至2020年,上海全市每年减量化任务不低于1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减量不低于12平方公里。年度减量化任务依据各区剩余规划建设空间、年度新増建设需求以及减量潜力等情况分解下达。完善减量化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市级资金补贴标准,加大国资企业用地腾退力度。(澎湃新闻网)

小编认为

土地资源的紧约束,已成为上海当前面临的最大资源瓶颈,早在2013年,上海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用地“减量化”的目标要求,并在2015年-2017年开展了第一轮减量化3年行动,建设用地减少20平方公里。

按照计划,2018至2020年,上海全市每年减量化任务不低于1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减量不低于12平方公里,占比高达80%,旨在着力盘活存量工业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把低效用地转为高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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