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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那些事儿-几百万买的房子,却被法院查封!

发布时间: 2020 - 10 - 19

 

房产交易中最怕的是什么?当然是入“坑”啊!都说预防大于治疗,买房避坑要趁早!为此,《有坑·别跳》专栏,为大家说说避坑的那些事儿。

 

 

 

400万买的房子,却被法院查封

 

 

近日,厦门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因房子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案。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阿林作为陈某某夫妇委托的代理人,将两人名下房产以4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白某某。某房产代理公司作为中介方,与白某某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后,确定居间服务费为91960元、代办费800元。同年9月8日,因陈某某卷入债务纠纷,上述房产被湖里法院查封,致使房屋过户无法进行。

 

白某某认为,房屋无法过户全是陈某某夫妇的过错,遂将两人与阿林一同告上法庭,要求陈某某夫妇退还购房款项,阿林则要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最终予以支持。

 

 

过户是买房后的关键一步。从法律上讲,产权过完户房子才是你的,没过户还是算卖家的。那么,为了防止钱交了,房子却过不了户的情况发生,接下来的买房避坑指南可要认真看咯!

 

 

哪些情况无法进行二手房过户?

 

 

  • 卖家无法提供房产证

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过不了户的,到房管局办不了手续。只有房产证能证明房屋归属,如果买没房产证的房子,要承担很大风险,权利也没有保障。

 
  • 卖方未经其他产权人同意出售的房产

如果房子有多个共有产权人,买房一定要征得所有共有人同同意。有共有人不同意的,买卖无效。即使完成了过户,之后产权人追究起来,你也只能退房。过户时,必须要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签字,有人来不了,要对方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尽可降低毁约风险。

 
  • 被有关部门查封的房产

买被查封的房子有可能无法交易,或者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打水漂。房子被查封的原因很复杂,有恶意的也有无意的。买家常常防不胜防,如果涉及诉讼房屋被保全,查封周期会很长,房屋被查封期间无法过户。

 
  • 未解除抵押的房产

现在不少卖家的房子都是货款买的,未还清银行货款的房子叫抵押房,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房产交易

 

根据此条,已设立抵押权的财产转让的,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或提前清偿抵押权人。对不动产来说,必须先将抵押权撤销以后方能办理过户。所以,购买此类房子,卖家需要先到银行办解押。如果房子还做了其他担保欠款,卖家必须还清担保的钱,才能办理解押。

 

  • 产权因为违规搭建被冻结

如果房屋有违建,按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不予登记的決定:

 

(一)属于违章建筑的;

(二)属于临时建筑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违建拆除、恢复原样之前,房子是不能买卖、不能过户、不能通过任何合法途径抵押货款的。

 
  • 正在出租的房屋

我国法律原则之一的“买卖不破租賃”,也就是说房屋买卖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房买卖。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只要租房合同还没到期,租客就有权力任在里面,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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