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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讯-深圳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后 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发布时间: 2019 - 05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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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后 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城市更新工作,促进更新项目实施,5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关于施行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该意见稿中指出,失效的更新单元计划,其拆除重建用地全部范围自失效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拆除重建类更新单元计划。

(来源: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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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失效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有利于定期清理和分类管理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尽量减少“僵尸项目”的出现,保障城市更新项目的有序推进,真正起到改善居住环境和提供居住用地的目的。
 


深圳拟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立法 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巩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既有改革创新成果,促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发展,我市已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条例》的立法工作,目前正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来源:深圳特区报)

 

评论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于2015年挂牌成立。深圳拟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立法,旨为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提供立法自主权,提高自贸片区办事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同时有利于加速前海蛇口自贸区的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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