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齐全 成熟商圈 地铁口
房源信息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
拍品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路与沙河东路交汇处鹏飞苑5栋103房产 |
|
拍卖依据 |
(2019)粤5281执843号执行裁定书 |
|
权证情况 |
证号:深房地字第4000260998 |
|
拍品现状 |
|
|
物业所在地 |
深圳市 |
|
|
|
|
拍卖权利限制情况 |
被普宁市人民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 品 介 绍 1.拍卖对象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深南路与沙河东路交汇处鹏飞苑5栋103房产(证号:深房地字第4000260998)。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标的物实物现状为简装房。 2.拍卖成交时,买受人应当自法律文书(拍卖成交裁定书等)送达买受人后30日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但退款额在原抵债物价值中予以扣减。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因该房产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
本楼盘其他房源
推荐经纪人
您可能感兴趣更多房源+